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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法官質疑支聯會涉支援內地人士違法 鄒幸彤承認行動或有被捕風險

其他國安案件

支聯會顛覆案|法官質疑支聯會涉支援內地人士違法 鄒幸彤承認行動或有被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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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法官質疑支聯會涉支援內地人士違法 鄒幸彤承認行動或有被捕風險

2026年03月23日 20:56 最後更新:20:56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較早前已認罪,其餘被告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須答辯。案件星期一(3月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由鄒幸彤續出庭自辯。

鄒幸彤今續自辯。AP資料圖片

鄒幸彤今續自辯。AP資料圖片

控方早前指控支聯會透過互聯網及實體形式定期發布《港支聯通訊》,以發表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激起民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從而鼓吹及傳揚支聯會的組織和主張等。

鄒幸彤今指,《港支聯通訊》是一個宣傳工具,旨在讓市民了解中國狀況,並指部分《港支聯通訊》的文章由支聯會常委或職員等撰寫,但亦有來自民間團體、時事評論人或讀者投稿,強調內容並非僅代表支聯會觀點。惟法官陳仲衡認為,文章作者至少應與支聯會「志同道合」。鄒回應稱,這些作者的確與支聯會「友好」。

警方在庭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李運騰問及,若文章署名為主席或副主席,是否即代表支聯會立場?鄒回應指,主席或副主席以職銜撰寫的文章通常反映支聯會立場;但執委撰文卻要視乎具體內容而定。

鄒庭上引述《港支聯通訊》內一篇由支聯會時任副主席蔡耀昌發表的文章,闡述支聯會對中國憲法修訂的看法,當中提及《零八憲章》;鄒指《零八憲章》提倡的維護憲法,正是支聯會立場。

陳官隨即指,不少內地人士因牽涉《零八憲章》而負上刑責,支聯會在2018 年中國修憲後,是否仍刻意支援內地人士推動《零八憲章》,即使可能為他們帶來刑責。鄒回應辯稱,支持《零八憲章》未必等於犯法。

但陳官質疑,「即係你哋對於爭取民主嘅比重,係大於對其他國內人士嘅影響」。鄒回應稱,選擇承受多少風險是個人的決定。法官黎婉姫追問,即鄒認為支聯會支持的行為在內地有犯上刑責的風險?鄒承認有被檢控和關押的風險。

另庭上播放鄒在2016年支聯會晚會上的發言,李官關注鄒的發言中使用「圖窮匕見」等字眼,該字源於「荊軻刺秦」,問鄒是否以負面字眼形容中國共產黨為敵對的一方?鄒否認使用「敵人」一詞,但承認中共是反抗對象。李官再追問指,但發言講到像「仇人」,鄒否認,辯稱「唔係仇視個人,反而係話要關心邊個人」。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較早前已認罪,其餘被告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須答辯。案件星期二(3月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22天審訊, 控辯雙方已完成舉證,案件押後至5月18日作結案陳詞。

辯方證人、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證人、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巴士的報記者攝

鄒幸彤今傳召最後一名辯方證人、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到庭作供。惟鄒在盤問期間,多次圍繞支聯會的成立原因及證人加入支聯會的背景作提問,因屢次涉及與案情無關內容、偏離審訊,遭法官質疑鄒提問的相關性,並強調法庭的職責是審理鄒及其他被告是否觸犯《香港國安法》,而非探討與案件無關的議題。李官明言,法庭不容許鄒借機將審訊作為其政治宣傳的平台。

其後,法庭指示關暫時離庭,並要求鄒釐清提問的範疇和目的,以審視關的證供與案件的相關性。鄒回應稱提問目的是證明辯方立場。經法官商議後,裁定鄒僅可向關提問 2018年中國修憲後,即與本案控罪相關時段的內容。鄒表示明白。

控方其後作盤問關振邦,指支聯會是否始終未曾放棄「結束一黨專政」綱領,關表示同意。

控辯雙方已完成對證人的提問,辯方案情階段結束。案件押後至 5 月 18 日,法庭將聽取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

警方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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