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宣佈,即日起重啟「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期由即日起至27年3月31日,為期一年。
屋宇署指,此舉旨在回應村民及立法會議員認為2012年原申報期過短的意見,讓當年未參與計劃的村屋業主有機會作出補報。
屋宇署有關村屋僭建單張。屋宇署圖片
沿用舊有準則與申報範圍
重啟的計劃將沿用2012年計劃的準則,僅適用於在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風險較低或違例情況較不嚴重的僭建物,例如由村屋外牆伸建的廣告招牌,或圍封不超過50%的天台面積等。業主須為已申報的僭建物每5年安排一次安全檢驗,並提交安全證明及繳交相關行政費用。
申報與執法優次安排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不會即時取締已申報的個案,除非結構變得有明顯危險。目前,署方仍以處理「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物為優先。若相關僭建物在明年3月31日申報期屆滿後仍未申報,署方將在處理完「首輪取締目標」後,優先對這些未申報僭建物採取執法行動。至於已申報的個案,則會在較後階段按風險及實際情況再制訂執法計劃。
屋宇署。資料圖片
申報途徑與費用
業主須委任適任技術人員或註冊專業工程師,透過屋宇署網站的電子系統提交申報。根據「用者自付」原則,每個申請須繳付600元行政費用。成功申報後,業主在每5年進行安全檢查時亦須繳交相關行政費用。發言人補充,如業主已成功參與2012年的申報計劃,則無須重新提交申報,但仍須繼續遵從原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