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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為超速駕駛親友頂包妨礙司法公正 74歲女子被捕

社會事

涉為超速駕駛親友頂包妨礙司法公正 74歲女子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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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為超速駕駛親友頂包妨礙司法公正 74歲女子被捕

2026年04月29日 16:57 最後更新:17:59

警方日前接獲報案,指一名女子涉嫌為親人的超速駕駛行為代為頂罪。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於今日(29日)拘捕一名74歲姓黃的本地女子,她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葵涌道。政府圖片

葵涌道。政府圖片

據悉,案件源於2025年1月6日,一輛私家車在葵涌道被偵速攝影機偵測到超速行駛。案件其後交由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跟進。人員向涉案私家車的車主發出「要求提交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該名車主其後向警方聲稱,一名姓黃女子為涉案司機。而該名姓黃女子亦向警方承認自己是當時的違例司機。

然而,調查顯示,該名被捕女子涉嫌假冒涉案司機,以頂替車主承擔法律責任。她隨後因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現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沙田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沙田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藉此提醒車主及司機,「妨礙司法公正」屬嚴重罪行。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違法者可被處以最高7年監禁及罰款。此外,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車主及司機有責任向警方提交於交通罪行發生時涉案車輛司機的資料,否則有機會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1萬元。

2019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網媒記者和女社工3人,被指要求一名市民刪去示威者的影片和照片,2023年1月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等罪不成立。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上訴庭星期五(10月9日)宣判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原判。

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資料圖片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2019年7月6日在屯門遊行期間,涉聯同網媒記者和女社工要求現場一名市民刪去示威者的影片和照片。

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上訴庭今宣判,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原判。

鍾凱研。資料圖片

鍾凱研。資料圖片

3名被告為48歲林卓廷、32歲網媒記者曾焌熙及43歲社工鍾凱研,林卓廷與曾焌熙同被控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鍾凱研則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經審訊後均罪脫。

曾焌熙。資料圖片

曾焌熙。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CACC12/2023、CACC2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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