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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紫荊黨員涉藉收購慈善機構報大數侵吞19萬 欺詐罪成判囚15個月 准以19萬保釋候上訴

法庭事

前紫荊黨員涉藉收購慈善機構報大數侵吞19萬 欺詐罪成判囚15個月 准以19萬保釋候上訴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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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紫荊黨員涉藉收購慈善機構報大數侵吞19萬 欺詐罪成判囚15個月 准以19萬保釋候上訴

2026年05月13日 15:53 最後更新:15:53

紫荊黨主席李山及其他成員4年前委託時任黨員收購慈善機構,男黨員涉訛稱收購價共約47萬元,從中詐騙差價19萬元,被控欺詐罪,經審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15個月。被告星期三(5月13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暫委法官張潔宜批准被告以19萬現金擔保,其他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須居於所提供地址,每星期兩日到警署報到等。

被告星期三(5月13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暫委法官張潔宜批准被告以19萬現金等條件擔保。

被告星期三(5月13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暫委法官張潔宜批准被告以19萬現金等條件擔保。

31歲被告李佳斌,報稱商人,被控於2021年8月26日與2021年11月10日之間,在香港藉欺騙,即向李山及汪韌聲稱收購「共同走過有限公司」,需港幣468,410元,並意圖詐騙,誘使汪韌將港幣468,410元給李佳斌,為李佳斌帶來利益,或對汪韌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即合共港幣19萬元。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去年10月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受審時大話連篇,毫無悔意;指被告身為辦公室副主任,濫用紫荊黨信任,犯案時間不短,橫跨約3個月,可見非出於一時貪念,是有計劃行事,拖累到紫荊黨形象,又影響到紫荊黨財政,終判被告即時監禁15個月。

紫荊黨主席李山是控方證人之一。微博圖片@微博房產

紫荊黨主席李山是控方證人之一。微博圖片@微博房產

案件編號:ESCC234/2025

藝人蔚雨芯涉嫌詐騙一名股東投資共580萬港元於其開設的醫學美容中心,以及挪用公款逾310萬港元,被控盜竊及欺詐等3罪,案件星期四(6月18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30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30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30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對於辯方再次申請押後案件,法官關注本案已是第5次押後,而今次押後原因與上次聆訊押後原因相同。

辯方回應,雙方針對控罪的協商已差不多達成共識,上周已去信律政司,待下次聆訊便能向法庭確認答辯意向。高官終批准辯方的押後申請。

31歲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共3項罪名,即1項盜竊罪、1項欺詐罪,以及1項企圖欺詐罪。她被指於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7月28日期間,偷竊屬於廖樂宜的合共港幣3,145,631.7元。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

另2罪指,被告分別於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已妥善利用港幣88萬元及人民幣230萬元於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意圖誘使廖樂宜不要求退還港幣500萬元的投資款項;以及於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上述公司因裝修而花光港幣168萬元資金,企圖詐騙廖樂宜再支付港幣80萬元作廣告費用。

案件編號:DCCC 94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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