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6月29日公布主動調查報告,審視政府對斜坡維修責任的鑑辨及對私人斜坡的風險管理。公署發現,地政總署在人造斜坡維修責任的鑑辨工作、相關爭議的處理,以及涉及在政府土地上施工的許可申請審批方面,均存在不足;同時,屋宇署就危險斜坡修葺令的發出、跟進以至代辦工程,亦有明顯缺失,整體處理效率極需改善。
申訴專員陳積志6月29日公布4項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部門協作與業主支援有待加強
公署指出,就私人人造斜坡出現維修不足的情況,土木工程拓展署可進一步加強對業主的教育及支援。此外,在私人斜坡風險管理的跨部門執管協作上,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未如理想。
申訴專員公署6月29日公布就政府對斜坡維修責任的鑑辨及對私人斜坡的風險管理的主動調查行動結果。政府新聞處圖片
提出37項改善建議涵蓋三大部門
針對上述問題,公署向地政總署、屋宇署及土拓署合共提出37項改善建議。其中,地政總署應就新建斜坡的鑑辨個案,以及因地籍狀況改變而需要重新鑑辨的個案,在完成或修訂鑑辨結果後,立即將結果通知相關的維修責任人。同時,地政總署亦應就危險斜坡修葺令涉及於政府土地上施工的許可申請,持續檢視審批進度,避免延誤。
屋宇署方面,公署建議其應歸類複雜個案,加強跟進機制,及早主動介入、作出協調及提供支援,以提升處理效率。
設立監察機制確保跨部門協作
公署進一步建議,三個相關部門應就涉及斜坡維修責任爭議的個案設立監察機制,確保所有跨部門的資料交換及意見諮詢能夠適時進行。同時,各部門應加強職員培訓,確保在有需要時,部門之間會積極向其他部門提供所需協助,從而盡快解決爭議,避免斜坡維修問題因行政程序而長期拖延。
申訴專員公署6月29日公布就政府對斜坡維修責任的鑑辨及對私人斜坡的風險管理的主動調查行動結果。相片由屋宇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