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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無業慣犯麥當勞偷食客手機轉售認盜竊罪 求情指失戀大受打擊 判囚7個月

法庭事

45歲無業慣犯麥當勞偷食客手機轉售認盜竊罪 求情指失戀大受打擊 判囚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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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無業慣犯麥當勞偷食客手機轉售認盜竊罪 求情指失戀大受打擊 判囚7個月

2026年07月08日 13:18 最後更新:13:18

45歲無業男子於2025年清晨在將軍澳寶林商場地下的麥當勞內,趁一名六旬漢睡覺時,偷走對方放在桌上的Vivo手機,其後轉售他人,事主發現手機遺失後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因一時貪心犯案,早前承認盜竊罪,案件星期三(7月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與相戀7年女友分手大受打擊,變得自暴自棄而長期失業。但裁判官劉淑嫻指,本案形同扒竊,惟考慮案件有延誤,終判被告監禁7個月。

被告梁文狄(45歲,報稱無業),承認於2025年10月29日,在將軍澳寶琳北路18號寶林商場地下麥當勞內偷竊一部黑色Vivo手提電話,型號Y100,價值港幣1000元,而上述物品為陳姓男子的財產。

45歲無業慣犯麥當勞偷食客手機轉售認盜竊罪

45歲無業慣犯麥當勞偷食客手機轉售認盜竊罪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自2010年與相戀7年的女友分手,因而大受打擊,變得自暴自棄,長期失業。

辯方又透露,被告在2025年10月因另一宗案件被判監7星期,而本案亦發生於同樣時間。惟因本案出現延誤導致未能將兩案一併處理。被告在該案出獄後已洗心革面,沒有遊手好閒,亦已報讀課程,嘗試從事外賣兼職維生,亦會處理其感情困擾問題,不會再犯案。被告亦已賠償事主1,000元,望法庭考慮其剛出獄,有心改過的情況下,判處緩刑。

惟劉官聞言直指「唔會喎」,稱被告屬刻意趁事主不察、有計劃盜取其手機,「近乎扒竊」;另被告有7次相似案底,屬慣犯,但法庭同意案件有延誤,終判處被告監禁7個月。

裁判官劉淑嫻指,本案形同扒竊,惟考慮案件有延誤,終判被告監禁7個月。

裁判官劉淑嫻指,本案形同扒竊,惟考慮案件有延誤,終判被告監禁7個月。

案情指,2025年10月29日60歲的男事主於涉事麥當勞內睡覺,其後發現自己放在桌上的Vivo手機遺失,遂報警處理。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當日清晨約4時,被告坐在距離事主約4米外。被告見事主將手機放在桌上,於是坐近事主,其後取走其手機,並離開該處。

被告於同年11月7日被捕,其後進行錄影會面,警誡下承認一時貪心而犯案,被盜手機已賣給一名不知名人士。另警方搜屋時,檢獲被告案發時所穿的衣物。控方另為事主申請1,000元賠償令,獲劉官批准。

案件編號:KTCC867/2026

宏福苑在火災後圍封以進行加固,期間有3名地盤工人涉於宏泰閣某單位偷竊項鍊、鑽石戒指等飾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星期一(6月2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27日,以待律政司完成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 3名被告均無保釋申請,續還柙候訊。

宏福苑3名工人涉偷鑽戒等飾物,續還押7月27日再訊

宏福苑3名工人涉偷鑽戒等飾物,續還押7月27日再訊

3名被告報稱地盤工人,依次為余樣燦(32歲)、黃偉聲(38歲)、張博凱(32歲)。3人被控於2026年3月5日,在大埔公路元州仔段3821號宏福苑宏泰閣(E 座)某單位偷竊一條配有金色吊墜項鍊、4枚金色戒指、一枚銀色鑽石戒指及一條金色手鏈,而上述物品為女子X的財產。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編號:90002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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