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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創科揚長補短,港深合作共築全球創新高地

博客文章

香港創科揚長補短,港深合作共築全球創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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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創科揚長補短,港深合作共築全球創新高地

2026年09月29日 22:46 最後更新:22:47

李小瑛(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教授、副院長)

國際創科中心是香港融入和服務國家大局的戰略錨點。2026年9月16日,香港首份五年規劃正式發表,本質上是香港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的行動綱領。「十五五」規劃綱要將港澳部署單獨成章,把香港建成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納入國家戰略佈局,並首次寫入「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香港創科由此不僅是香港特區自身的產業選擇,更是國家創新版圖上的戰略安排。香港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獨特價值,在於雙向樞紐功能。深圳—香港—廣州科技集群2025年首次躍居全球創新指數科技集群榜首 ,其絕對優勢正是「一國兩制」下兩類稟賦的耦合:內地有完整產業鏈、龐大應用市場與高強度產業化投入,香港有國際一流的基礎研究、自由流動的資本與對接國際規則的制度。把國際創科中心建成建好,就是香港融入和服務國家大局最有力的支撐。

一、揚基礎科研之長、補產業轉化之短,走差異化高增值之路

香港的比較優勢高度集中在基礎研究端。全港擁有多所世界百強大學,高被引科學家密度居全球前列,InnoHK研發平台匯聚國際一流實驗室與合作院校。土地稀缺、成本高企、市場狹小,決定了香港不必複製全產業鏈,而應主攻基礎科研「從0到1」的策源與細分領域「從1到10」的高增值環節,中試與量產交給大灣區腹地,形成「香港研發—灣區製造—全球融資」的分工格局。生物醫藥是典型例證:香港兼具基礎科研、國際規則與大灣區臨床資源三重優勢,新藥審批與真實世界證據機制加快落地,有條件成為國家醫藥出海的跳板。

轉化的關鍵在政產學研投協同。香港已形成覆蓋產學研、產業引導與硬科技投資的資金架構,港交所的退出通道亦居全球領先;但本土獨角獸數量偏少,癥結不在資金總量,而在孵化與轉化。規劃為此設定創新活動總開支占生產總值比重年均增長約10%、力爭2030年後達至3%的目標,並列明「政、產、學、研、投」協作主線與「三大創科園區、五大研發機構」的空間佈局。研發投入的主戰場,要從大學「單極」擴展為企業與資本參與的「多極」。

二、以北部都會區新空間,構建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高地

吸引全球科創要素,香港最缺的是空間。北都將在未來五年釋放大規模「熟地」、住宅單位與經濟樓面,河套香港園區樓面亦成倍擴張,為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佈局提供載體。規劃在新田、洪水橋、打鼓嶺佈局三個大學城,以「一城五元素」——教育、科技、產業、人才、城市建設——協同發展,300公頃教育設施串聯毗鄰產業用地、總面積擴容至逾1000公頃。

這一空間佈局的深層邏輯,在於打通育才、引才、留才的完整鏈條。新田大學城以醫學、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機械人、微電子為定位,將建設香港科技大學醫學院及綜合醫教研醫院,聯動河套香港園區與新田科技城,成為未來香港創科產業發展的「心臟地帶」。洪水橋大學城聚焦智能製造應用型專上教育與國際化人才培育,打鼓嶺大學城融入藝術與藍綠發展元素。三個大學城各有側重、互為支撐,與牛潭尾第三所醫學院共同構成「產學研醫」全鏈條空間體系。

在人才端,香港正推進「國際人才樞紐」的建設。以「留學香港」品牌聚才,以園區產業留才,讓學位轉化為就業、就業轉化為居留——這一鏈條的貫通,才是教育用地擴容的真正考量。當學位、就業與居留形成正向循環,香港的人才政策便從被動吸引升格為主動培育,從短期引進深化為長期紮根。

三、深港優勢互補共建創新共同體,引領亞洲乃至全球科創版圖

深港協同是香港創科最大的外部條件。規劃將河套「一區兩園」明確為「國內境外」的特殊地區,這在我國規劃文本中尚屬首次:在「一國」之內試點科研物資、數據、資金跨境流動的特殊政策,把「香港研發、灣區轉化」的制度通道做實做寬。河套香港園區將以四大方向推動發展:打造世界級「產、學、研」平台,建設具備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營造全球科創資源匯聚點,開闢制度與政策創新試驗田。

深港分工隨之清晰——河套主攻研發與中試,新田科技城承接中下游量產。這一分工的實質,是將「兩制」差異轉化為制度互補優勢:香港提供普通法體系、國際科研規則與自由流動的資本,深圳提供產業鏈配套、應用場景與產業化速度。隨着跨境鐵路、口岸「合作查驗、一次放行」與沙嶺數據園區相繼落地,深港「半小時創科圈」加速成形。深圳園區已實施的「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特殊監管模式,為科研物資、數據與人員的跨境便捷流動提供了制度範本。

屆時,香港的金融、規則與基礎研究,將與深圳的產業鏈和產業化能力互補成勢。深港「雙子城」的創科協同,不僅服務於兩城自身的發展轉型,更承擔着為國家探索「一國兩制」下制度型開放路徑的戰略使命。兩城有能力共同引領亞洲乃至全球的科創版圖——這既是香港首份五年規劃的雄心所在,也是「由治及興」時代香港對國家最實質的貢獻。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吳曉螢

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公佈以來,坊間有一種批評聲音,認為規劃「有願景、欠問效問責」,將之描繪成責任不清、成效難考的文件。然而細讀其約六萬字文本,便會發現,規劃恰恰在問效問責這一廣受關注的問題上,實現了制度性突破。

105項指標:問效問責的基礎與前提

外界較多討論的,是規劃第一篇提出的22項主要指標,其中5項屬約束性,其餘17項屬預期性或引導性。從傳統行政問效問責的角度看,約束性指標自然較容易界定「達標」與「不達標」,引導性指標的檢驗則相對困難。但若由此推論整份五年規劃「沒有問效問責」,則未免把規劃的指標體系看得過於簡單。

實際上,整個規劃文本合共有105項指標,除22項主要指標外,專欄訂立57項指標,內文另有26項指標,形成「有方向、有路徑」的完整體系。指標設計量化與定性並重,剛性與彈性兼備,既保證關鍵領域的剛性約束,又為市場導向的經濟體保留彈性空間。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記者會解釋,經濟表現、投資流向及人才流動均受外部環境影響,未必完全由政府所能控制,因此不宜把所有目標一概設定為硬性指標。

但在民生、土地房屋、創科等政府有能力主導的領域,規劃設定了一系列可量化、可核查的硬指標,例如未來五年公屋建屋量19.6萬個單位、公屋綜合輪候時間降至4年以下、公院病床增至3.5萬張、北都熟地增至900公頃、創新開支佔GDP力爭達3%等。這些指標均設有基準年、目標值和時間節點,對照考核的標準清晰明確。

可以說,105項指標的存在本身,就是問效問責的基礎和前提。

施政報告:年度問效問責的操作化

如果說五年規劃解決的是「五年後香港要成為什麼」,施政報告解決的則是「這一年特區政府要做什麼」。兩份文件同日公佈,並非單純安排上的巧合。政府明確把五年規劃定位為前瞻性、策略性和方向性的指導文件,而施政報告則作為落實五年規劃的年度工作方案。

2026年施政報告進一步訂立284項、涉83個範疇的指標,將五年規劃宏觀方向拆解成年度工作。每一項目標對應到具體政策局,並附清晰時間表。這種「五年目標—年度指標—具體政策」的層層拆解,明確問效問責依據、標準和對象,避免「五年後才算總賬」。政府逐年交代哪些已完成、哪些進度落後、原因何在,以及是否需要調整,從而及時糾偏。李家超行政長官亦公開表明,約束性指標做不到就要問責和解釋。

述職與評估:問效問責的制度閉環

規劃的一大亮點,是在第七篇專門設立「強化五年規劃實施保障機制」,明確建立「五年規劃統領、年度施政落實、財政預算支持、年度述職彙報」四位一體機制,並建立「動態監測、中期評估、總結評估」的多層次評估體系,便於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

其中最關鍵的是,行政長官每年向國家主席和中央政府述職時,必須報告規劃實施情況。這意味著,規劃執行從「特區內部管理事項」上升為「憲制問責事項」,實施成效與特區最高層的責任直接掛鈎,與中央監督相銜接,問效問責力度顯然遠超一般政策文件。

這一機制亦從制度上回應了「人走茶涼」「新官不理舊賬」的施政弊病。即便特區政府換屆,無論誰擔任行政長官,規劃實施情況都將成為其述職內容的一部分。這一制度設計,比任何個人承諾都更為可靠。

可以說,這套制度安排,為香港長遠政策治理,首次搭起了一個較完整的問效問責框架。這將確保香港首個五年規劃不只是願景式的政策宣示,更是目標明確、責任落實、問效問責有據的行動綱領。制度已經搭台,接下來就須各方共同努力,將藍圖一步步落實為看得見、感受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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