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主席 鄧家彪
——致宏福苑每一位街坊:我們明白,然後懇請您把握最後機會
大埔宏福苑火災至今已超過十個月。對每一位業主而言,這段日子不僅是漫長的等待,更是難以言喻的煎熬。家,本來是最安穩的地方,卻在一夜之間變得陌生;幾十年累積的回憶、鄰里情誼、一磚一瓦,都承受了無法逆轉的傷痛。我們明白,今日要您面對一紙《買賣協議》,要您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作一個重大的決定,實在不容易。
我們也明白,猶豫是人之常情。有些街坊希望在自己熟悉的地方重新站起來;有些長者面對繁複的法律文件,感到力不從心;有些家庭內部意見分歧,不知如何取捨;有些人心裡始終無法接受,那個曾經溫暖的家,如今已無法回去。這些心情,我們都理解,也尊重。這份猶豫,不是軟弱,而是對家的深情。
然而,正因為明白這份深情,我們更不忍見到任何一位街坊,因為錯過最後期限,而失去本來可以牢牢握在手中的保障。
10月15日,是簽署《買賣協議》的最終期限
截至目前,已逾九成的宏福苑業主完成了簽署。換言之,絕大多數街坊已經作出了選擇,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踏出了決定性的一步。對於仍在猶豫的約一成業主,我們懇請您,把握最後幾天,為自己與家人的安居作出明智的決定。
第一,鎖定具法律約束力的收購承諾。 簽署《買賣協議》後,收購合約才具備完整的法律約束力,款項發放與後續保障機制才能依法啟動。這一步,是將「意向」轉化為「保障」的關鍵。安居,從來不是一個抽象的承諾,而是需要一份實實在在的合約來守護。
第二,確保選樓資格與優先次序。 「特設銷售計劃」已於9月29日正式展開選樓程序,預計11月底完成。完成簽署《買賣協議》的申請者,將會獲邀選樓。選樓次序按電腦隨機抽籤的優先次序分批安排,越早完成簽署,越能確立資格審核次序,在眾多單位中挑選到心儀居所。
第三,政府已為特殊情況提供彈性安排。 若業主因未能釐清業權,或需要較長時間處理遺產承辦事宜而未能及時簽署,政府會本着「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先」的原則,按個別情況酌情考慮作出適切安排。即使稍後完成簽署,仍可獲邀選樓,房屋局會先為其預留新單位。如果您正因為這些困難而停滯不前,請不要獨自承受,主動求助,總有出路。
逾期不簽的風險,我們不願您獨自承受
風險一:補償金額可能大幅縮水。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已明確表示,不會延長收購限期。若最終有業主拒絕出售業權,需透過法律程序收回,補償金額會遠低於現時收購價。測量師學會估計差距可達三成,且不再包含恩恤成分。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亦指出,若最終決定不簽合約,將視為拒絕買賣,未來或須立法處理。
風險二:需承擔額外法律與財務成本。 若進入法定程序,業主將面臨繁瑣漫長的法律訴訟及相關費用。在業權問題未解決期間,業主仍須繼續分擔大廈的管理及維修費用,雙重負擔不容小覷。
風險三:失去選樓資格,安置前景不明。 目前「特設銷售計劃」已預留超過4,400個單位,供已出售業權的業主選購,單位實用面積介乎約280至560平方呎,超過六成是400呎或以上的大單位。若未能及時簽署,將可能錯失在充裕選擇中揀選心儀居所的機會。
我們明白,這些風險聽起來或許令人焦慮。但正因如此,我們更希望您能在期限前,為自己作一個最穩妥的選擇。
安居,是當下最實在的保障
一場火災,改變了許多家庭的命運。我們深知,要告別一個滿載回憶的地方,要放下對原址重建的盼望,要在一紙合約上簽下名字,每一步都沉重。但正因為經歷了如此巨大的失去,我們更需要在關鍵時刻,作出對自己和家人最負責的選擇。
安居,是當下最實在的保障。 它不是一個遙遠的承諾,而是一份可以在10月15日前親手簽下的合約,一個可以親手揀選的新單位,一個可以重新出發的起點。這不是要您忘記過去,而是讓您在風雨之後,至少有一個安穩的地方,好好生活下去。
請把握最後幾天,完成簽署《買賣協議》,為自己與家人鎖定一個明確、受法律保障的未來。 我們明白您的難處,也懇請您,為自己行多一步。
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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