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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水洗不清

政事

黃河水洗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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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水洗不清

2014年08月04日 20:58 最後更新:08月05日 12:37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捐款泛民事件愈揭愈多,今日下午傳媒又收到自稱「壹傳媒股民」電郵爆料,話「睇完肥佬黎同泛民的回應,發覺個個都是講大話」,爆出更多黎智英捐款證據。

最惹人注目的資料有關過去一直不認在2012年有收過黎智英捐款的現任和前任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毛孟靜和陳淑莊。今次爆出2012年5月的一封電郵,是黎智英的下屬匯報每周財務報表,顯示黎在2012年4月的開支,他透過壹傳媒動畫商務總監Mark Simon給了James、Tanya及Claudia三人各50萬元。而這三個人的名正是涂謹申、陳淑莊和毛孟靜三人的英文名。加上黎智英早前又親口承認過這些錢是捐給他們去選舉,三人涉嫌收了選舉贊助而不申報,可能違反《選舉條例》,今次真是黃河水也洗不清了。

有人話黎智英支持泛民人所共知,資助泛民議員及政黨沒有什麼大不了。但這些評論看不到一個事實,候選人收取贊助,公職人員收受利益,首要要申報,若有利益衝突就根本不能收取。他們除了涉嫌觸犯《選舉條例》,更嚴重的是可能違反普通法罪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防止賄賂條例》,特別是部份收了錢的議員在議會內外曾替黎智英屬下的《蘋果日報》說話,這樣嫌疑更大,不是「沒有大不了」,而是「甚有大不了」的問題。

即使《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也在其報上專欄提到,李卓人去年收到50萬和今年收到100萬,都存在自己戶口,事件曝光才存入工黨帳戶。梁國雄在事發後10日後回應仍是不清不楚。毛孟靜和涂謹申說2012年沒有收過黎智英錢,張更提到這兩年被語言藝術訓練久了,他們說沒收這位黎先生的捐款,那Mark Simon的呢?這些評論如果不是出自張劍虹之口,恐怕又會被指為建制派狙擊泛民了。猜測評論者的動機無用,關鍵是這幾個泛民議員到底有無做犯法的事呢?

形容黎智英花錢成為泛民的「共主」,一點也沒有錯,資料愈揭愈多,愈令人覺得恐怖,他把泛民的頭面人物也全包了。肥佬黎包起陳太,去年花50萬為她的香港2020辦公室裝修(真不明白陳太為何這點錢也不願出),到今年1月付300萬鉅款予陳太,陳太馬上致信質問匯豐和東亞為何不再在《蘋果日報》落廣告。收錢和行動的時間夾到這一個地步,真令人搖頭嘆息。

又例如佔中,肥佬黎不單包起300多萬經費,還叫壹傳媒中人拍片教佔中。出力到一個地步,連下屬壹傳媒執行董事葉一堅都覺得不好,力勸肥佬黎「壹傳媒不適宜提供任何幫助給佔中」,葉一堅都已經就住老細講,話佔中是無權無勢,人們不喜歡三人背後有猛人幫手云云。但肥佬黎完全聽不入耳,直言「知道但不同意。」睇完真有忠言逆耳之感。另外肥佬黎還在今年6月公投前,豪捐950萬俾幾個泛民政黨,大有派錢叫人上陣衝殺的味道。

一個商業機構的老闆,用錢包起香港泛民頭面人物和政黨,指揮香港民主運動,將稍有意願和阿爺商討政改方案的泛民中人打為投降派,這不是金權政治又是什麼? 民主有很多條路可行,為什麼由一個人說了算,他是由香港人投票選出來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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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人的婆婆

 

何文田明利粥店老闆李松慶,在08年金融風暴後開始免費派粥予長者,但慶叔派粥遇到不少「貪心鬼」,加上人手短缺,可能在9月底後結業。

在深水埗派飯多年的北河燒臘飯店老闆陳灼明亦坦言,曾遇過貪心鬼,他們為吃免費飯,攞完又攞,甚至把飯拿到手後,即刻轉售圖利。明哥唯有用「打游擊」的方式,每日在不同的地方派飯,避免貪心鬼習慣去攞飯。

在香港這個社會,你有你善心,我有我搵笨的情況,比比皆是,善心者被人搵著數被人騙錢,大有人在。

我自己個人都有不少經驗,遠在20、30年前,和一班朋友在中環大笪地的大排檔吃飯,突然跑來一個白髮蒼蒼的老婆婆,有氣無力地向我們說,「我已經幾日沒有飯吃了,真是很餓,你們可否俾1、20元我去食飯呀?」我見她長相很可憐,已經去拿銀包掏錢了,但旁邊的朋友一把將我拿錢的手按住,對阿婆說:「阿婆你幾日無食飯這麼慘,不如這樣,你坐到旁邊的空桌,我們為你叫兩碗白粥,你坐下來慢慢吃吧!」

那個白髮婆婆聽完這句話後,在一秒間變臉,由可憐兮兮有氣無力,剎那間變成目靈兇光大聲夾惡,破口大罵粗口:「你班X街唔俾錢就算X數,咁多嘢講!」她一邊大罵一邊離去,那個戲劇化的場面,我至今仍歷歷在目。當時我既慨嘆朋友之聰明,也怪責自己的天真。

這些事情後來遇到不少,例如幾年前在灣仔就遇上一個操外地口音的女孩,說她是遊客,被人搶了銀包,想我借幾十元她搭車回酒店。我年紀大了經驗多了,掏錢的意願減低了,玩人的意欲增加了,就拿出電話說:「你真是很慘,我先替你打電話報警。」她一聽到「報警」兩個字,就從我身旁彈開,用九秒九的速度急跑而去。

當然,更令人可疑的是路旁的籌款,用殘疾人或老人家勸捐,有一次和一個社工界朋友同行,他說很多所謂慈善團體,他行內人從未聽過,那些名字普通過普通,例如什麼「香港支援老弱慈善協會」之類,很可能是一個謀利的勾當。香港成立一個慈善團體不難,成立後到處籌款,在街頭募款的老人、殘疾人也是打工,不是義工。負責人可以名正言順在慈善團體收行政總裁的工資,更離譜的會虛報開支將善款吸走,反正是名為慈善,變相謀利。所以捐錢也要找大機構去捐,不然好易被人搵笨。

香港經濟發達,好心人多,但遇上貪心鬼時,愛心只是錯送。小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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