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開幕的六四紀念館,早前遭大廈法團入稟高等法院指其違反大廈公契及入伙紙,申請禁制令及索取賠償。聆案官早前接受法團一方指不會挑戰支聯會一方的事實理據。支聯會今就該決定申請上訴,指法團一方面指「不挑戰」支聯會證據及不必傳召證人,另一方面卻表明「不會承認」其證據,立場矛盾。法官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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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一方指,六四紀念館屬非牟利用途,類似慈善性質及有教育意義,而不是娛樂性質。從它的人流及使用量等可見它是不違反大廈公契「陳列室」,而非「展覽館」,在他們的角度而言,紀念館從沒違反大廈公契及入伙紙,就算有都只是「技術性問題」。支聯會須利有關電梯干及走廊使用量等專家證供證明,惟法團「不挑戰」卻「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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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一方則指因支聯會在其網頁上已列出紀念館的開放時間及人流等數據,又介紹館內有影視室、歷史廊及民主女神拍照區等,法團認為無須在庭上挑戰這些事實證據及傳召有關的證人。而且即使紀念館稱沒影響大廈建築或危害樓宇安全,亦不等於它沒有違反大廈公契及入伙紙,本案是有關合約的爭議,是法律問題而與事實證據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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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較早前已認罪,其餘被告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須答辯。案件星期二(3月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22天審訊, 控辯雙方已完成舉證,案件押後至5月18日作結案陳詞。
辯方證人、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巴士的報記者攝
鄒幸彤今傳召最後一名辯方證人、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到庭作供。惟鄒在盤問期間,多次圍繞支聯會的成立原因及證人加入支聯會的背景作提問,因屢次涉及與案情無關內容、偏離審訊,遭法官質疑鄒提問的相關性,並強調法庭的職責是審理鄒及其他被告是否觸犯《香港國安法》,而非探討與案件無關的議題。李官明言,法庭不容許鄒借機將審訊作為其政治宣傳的平台。
其後,法庭指示關暫時離庭,並要求鄒釐清提問的範疇和目的,以審視關的證供與案件的相關性。鄒回應稱提問目的是證明辯方立場。經法官商議後,裁定鄒僅可向關提問 2018年中國修憲後,即與本案控罪相關時段的內容。鄒表示明白。
控方其後作盤問關振邦,指支聯會是否始終未曾放棄「結束一黨專政」綱領,關表示同意。
控辯雙方已完成對證人的提問,辯方案情階段結束。案件押後至 5 月 18 日,法庭將聽取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
警方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