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一波疫情嚴峻,政府抗疫的方針是「張弛有道」,我覺得這種說法有點被動,只是回應式的行為,即是說疫情殺到時才收緊,而不是預估疫情可能殺到,就早作嚴防。
政府要採取主動態度,抗疫要有指揮中心,統一作戰,精密部署,全個政府、全個社會動員起來,才有機會戰勝疫情。政府過去做事比較割裂,也沒有提供誘因給市民,以檢測為例,主動檢測的市民就不夠多。
我覺得未來的抗疫工作,須一環扣一環推出。要全面擴大檢測,應檢盡檢,若一間大廈爆疫,應鼓勵整個屋村的居民去檢測,及盡量安排就地檢測,在當地設檢測中心,開放時間要遷就居民的放工時間,如開放至較夜的時間,星期六、日都應該開放。
若想增加參與檢測的市民人數,一定要提供誘因,首先,可考慮已檢測的市民優先打疫苗,以鼓勵更多市民參與 。
第二、注射疫苗要早作安排,港府宣布分別從兩家藥廠各訂購了750萬劑疫苗,最快的科興疫苗,明年1月就會到港。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話,會設立社區疫苗注射中心,方便市民接種疫苗,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但市民對注射疫苗態度很不同,有人希望快快打,有人就不想打,港府必須想出方法,鼓勵更多人注射,才可產生群體免疫的效果。建議港府可與內地商討,已注射疫苗人士,進入內地可免隔離14天,回港後也無須隔離,這應可鼓勵更多想去旅遊或者公幹的市民,參與注射,因注射後有出行便利,對許多人來說都是很大的誘因。
第三、必須有健康碼。內地的健康碼行之已久,香港也可以學習,除讓市民自願記錄出行紀錄外,若做了檢測、打了疫苗,有關資訊也可紀錄在健康碼內,更方便防控疫情。
元朗大棠因為有紅葉可賞,大量市民湧至。
做檢測、打疫苗、健康碼應是連串的配套工作,政府要早作安排。當然,市民也要積極參與抗疫。像過去幾天,元朗大棠因有紅葉可賞,大量市民湧至,附近也因而塞車,遙遠看到很多人脫下口罩,在附近拍照,恐怕有散播疫情的風險。
其實在第四波疫情如此嚴峻的時刻,警方要在人流聚集的地方控制人群,而市民外出亦應克制,人多擠逼的地方盡量不要去,大家一條心,才可以及早壓制疫情。
香港太平紳士協會副會長劉興華
太平人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高等法院原訟庭12月15日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歷史性裁決,這一判決猶如香港社會發展洪流中一座巍峨的燈塔,照亮和彰顯了香港法治不容撼動,為當下香港社會穩定與發展提供堅實法律保障,更成為審視香港法治進程、社會變遷以及國家安全態勢的時代鏡鑑。
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
判決一出,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與他們在港的「代理人」卻無視法治精神,隨即展開一連串抹黑行徑,意圖惡意攻擊特區政府,誣衊司法程序公正性、炒作「新聞自由受損」,動搖民眾對判決結果的信心。
而事實上,從2023年12月18日開審至今,「黎智英案」的過程堪稱一場公平、公正、公開的法治範例:長達156日的漫長審訊,控方以860頁書面陳詞、超8萬頁審訊資料及2200項證物,構建起一條堅不可摧的證據鏈;而法庭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整個審判過程嚴格遵循法律程序,每一個環節都經得起法律審視和歷史檢驗,充分彰顯香港司法體系的獨立性與專業性。
有部分組織將「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妄圖混淆重點,詆毀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絕對是無稽之談。黎智英之流將《蘋果日報》定位為「黃色政治」工具,通過161篇煽動刊物散布「港獨」「攬炒」言論,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這種行為早已超越新聞工作范疇,淪為赤裸裸的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真正的新聞自由絕不是無邊界的,應該在法律框架內行使,客觀、公正、真實地報道新聞事件,為公眾提供准確信息和理性思考空間,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而打著新聞自由幌子行危害國家安全之實的行爲,才是對新聞自由最嚴重的褻瀆。
我們可以清晰見到,美西方反華勢力絕不會輕易放棄對香港的滲透、干預和破壞,國家安全風險仍然存在。外部勢力為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各種手段試圖在香港制造混亂,破壞香港的穩定和發展。香港社會需要凝聚愛國愛港的強大力量,一方面積極響應特區政府的號召,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外部干涉;另一方面通過加強與內地的交流合作,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和抵禦風險能力。相信在堅實法治保障下,任何企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都將是徒勞的。
「黎智英案」的判決,是香港法治的勝利,展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愈加健全。香港社會應從這一案件中汲取力量,堅定信心,在法治軌道上穩健前行,共同為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貢獻力量。
香港太平紳士協會副會長李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