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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的誕生,新時代的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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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的誕生,新時代的遠航

2021年03月13日 15:51 最後更新:03月16日 12:37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高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人民大會堂內掌聲雷動,經久不息。

此掌聲,因為一路走來的不易,因為一錘定音的決斷,因為一往無前的希望。

翌日,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就此講話,他說:「這(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是一個微創手術。微創手術的特點就是創口小、探入深、術後恢復比較快。我們也堅信,這次香港的選舉制度動了手術之後,香港民主制度的肌體會恢復健康,香港社會的活力會充分釋放,香港居民會更加安居樂業!」

「一法霹靂安香江,選規厘定護遠航。」曉明主任的比喻很生動,但「微創手術」給香港帶來的影響,既系統且深遠,既在政治上也在政治外,必將逐漸顯現其立體性的作用,與制定施行國安法一道,加速完成香港的「蝶變」。

或者可以說,自香港國安法+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始,「一國兩制」香港實踐的前半程結束,「一國兩制」香港事業的後半程啟航,香港現代史、香港回歸史、特區發展史上已經留下里程碑式的一筆。

這是「新香港」的誕生。

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是以點帶面,以事謀勢,以一域而定全域。

決定全文九條,條條關鍵,直指香港問題主要是政治問題的核心,無一不貫穿、體現著中央對港全面履行管治權的系統思維和整體安排。

——《決定》所解決的不僅是「愛國者治港」的問題,還有行政主導體制不健全不穩固的問題,特區政府施政過往步履維艱的局面將自此扭轉;

——《決定》所解決的不僅是選委會的問題、行政長官選舉的問題,還有立法會的問題、區議會的問題、民主進程「循序漸進」發展的問題,特區行政立法關係將自此重塑;

——《決定》所解決的不僅是選舉投票的問題、政治參與的問題,還有全物件管理的問題、全流程監管的問題,特區政治秩序、政治倫理將自此夯實。

擇內容要者,不難看出《決定》的厲害:

——選委會由原來的4個界別1200人調整為5個界別1500人,規模擴大、結構優化,將確保選委會中的「愛國者」為絕大多數,確保今後選出的行政長官為「絕對的愛國者」;

——參選行政長官由原來需要有150個提名到需要有188個提名,且需要在選委會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不少於15名,門檻更高、要求更嚴,將徹底摧毀反對派的「造王」能力和干擾力,確保反中亂港分子以及「偽裝者」和政治投機分子出局;

——立法會由原來的70個席位增加至90個席位,且增加選委會選舉界別、調整地區直選數量,構成多元、品質可控,將一舉實現立法會2/3以上立法會議員是「愛國者」的目標,達到基本法規定的通過重大方案的門檻,確保香港特區政令、法令暢通和治理效能;

——將原來選舉資格審查職能由民政部門擔負改為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擔負,層次更高、公信力更大、組織力更強,將確保特區無論是行政長官候選人,還是立法會候選人乃至區議會候選人,都符合基本的從政標準,具備基本的政治倫理,把反中亂港分子擋在政權機構門外

另有一個重要的影響是,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建制派、政治參與各方乃至香港全社會,將從選舉亂象和紛爭中解放出來,告別撕裂、內耗,迎來和諧、有序,將更多精力投放至推動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上,不再「泛政治化」。

所以說,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將要重塑的不僅是香港的政治局面,還將重塑香港的社會局面,撬動並牽引香港的方方面面。

評價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用了兩句話:

這是繼香港國安法出台之後中央治港又一重大舉措,在「一國兩制」實踐進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

重大舉措,意義重大,而方向始終如一。

此前,2月21日,夏寶龍在一個講話中說:

有一個老調還得唱,這就是「一國兩制」不會變!無論是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還是完善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以及我們所做的其他一切事情,都是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都是為了堅定不移地讓「一國兩制」實踐沿著正確的方向行得更穩、走得更遠!

這也是靖海侯反復強調的一句話:

變是為了服務於不變。

對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香港社會有共識,也有些許疑慮。有人可能會問:香港「反對派」的出路在哪裡?香港民主的進程會怎樣?普選的目標還要不要?

在《香港反對派的「重生」之路》一文中,靖海侯曾作相關分析。今天,我們再看看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12日答記者問的一些表述,能發現更多資訊。

關於反對派

——中央強調「愛國者治港」,不是說要在香港的社會政治生活當中搞「清一色」

——我們講不愛國的人不能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架構或者管治架構,不等於說他們不能在香港正常工作和生活,只是說他們不能夠參與管治。

——把不愛國的人特別是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架構之外,不等於說把所有的反對派或者範圍更廣一點的「泛民主派」全部排斥在管治架構之外

——反中亂港分子和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是不能簡單劃等號的,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裡面也有愛國者,他們將來仍然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

關於普選

——此次全國人大決定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修改完善是一個小切口,對基本法第45條、第68條沒有改一個字、一個標點符號。因此,這兩條所確立的香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選舉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不會改變

曉明主任的講話很直白,國安法+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的香港,反對派可以繼續存在,反對派裡也有愛國者,還可以參與管治,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選舉最終將達至普選。

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下,香港的政治前景清晰明朗。

「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新香港」卻就要誕生。

這一「新香港」,是「兩制」不再淩駕于「一國」之上,是香港對憲法的擁護和遵守;是中央履行全面管治權更生動和具體,是中國共產黨在香港社會得到尊重。

這一「新香港」,是堅持和繼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是「愛國者」的全面崛起,是反中亂港分子的全面出局。

這一「新香港」,是行政長官真正全面領導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是立法會的高效運行,是區議會的「去政治化」。

這一「新香港」,是聚焦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是聚精會神解決香港各種深層次問題;是香港貫徹落實「十四五規劃」,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投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這一「新香港」,是非法「占中」不會再發生,「旺角暴動」不會再出現,「修例風波」不會再重演;是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會受衝擊,是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這一「新香港」,是絕對不能允許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絕對不能允許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絕對不能允許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是「三條底線」絕對能得到捍衛。

這一「新香港」,是國家的新香港,是香港市民的新香港,是香港的再出發,在新時代的真正起航和遠航。

凡是過往,皆為序章。

那個街頭充斥暴力的香港已經一去不復還了,那個立法會裡亂象不斷的香港已經一去不復還了,那個新聞裡社會政治法律紛爭頻發的香港已經一去不復還了。

 

2022年,香港將迎來回歸祖國25周年,恰是「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的中期。

而今天中央所做的一切,已為「一國兩制」香港事業確定分水嶺。

經歷了太多風雨挑戰,歷史會記住這一切,在國家和香港的歷史中高亮顯示。

東方之珠,我們守護了你的光彩。




靖海侯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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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海侯

全國兩會進行中,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惹人關注,已成兩地焦點話題。

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就決定(草案)作說明,三部分,談必要性和重要性,談總體要求、重要原則、基本思路和推進方式,談決定草案的內容,透露出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目標方向、內容框架和方法路徑。

此國家的大事,「一國兩制」的大事、香港的大事,必將寫入特區政治和民主發展歷史,成為一個里程碑。

先談兩個問題:為什麼要完善特區選舉制度?2.為什麼從完善選舉制度入手?

對於第一個問題,副委員長王晨已在決定(草案)說明的第一部分作出闡述,不再贅言。我們聚焦第二個問題。

國安法公佈施行時,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坦言:「香港的主要問題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困擾基層民眾的住房、就業等民生問題,或者利益階層固化、年輕人向上流動困難等社會問題,而是政治問題。」

既然政治問題是香港的主要問題,要解決香港問題,首先就要解決政治問題。而這就涉及兩個方面:

  • 整治社會政治亂象,為各種政治活動劃清底限,防範政治上的違法行為;
  • 整肅社會政治參與,為各種政治主體確立規矩,建立政治上的規範秩序。

怎麼看的問題解決了,怎麼辦的方法就有了。

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

解決香港的政治問題,就是用制度的思維和辦法,用法律的手段和影響。

所以有了國安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所以有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厘清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所以有了今天全國兩會正審議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調整優化香港的民主秩序。

國安法從無到有,強調堵漏洞,補上特區自身不能堵的漏洞;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從有到優,強調補短板,補上特區自身不能補的短板。

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讓反中亂港分子出事、出局,讓愛國力量上流、上位。

完善選舉制度,正是解決香港問題的又一重要「法門」。

1.選舉有廣泛的社會參與,可以以點帶面;

2.選舉涉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可以把握「關鍵少數」;

3.選舉是連續的過程,可以實現全過程管理;

4.選舉是持續的活動,可以產生深遠影響。

國家主席習近平說,香港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再次昭示了一個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這是事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事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原則。

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就是通過抓住這一「牛鼻子」,貫徹這一深刻道理、踐行這一根本原則。這是「四兩拔千斤」、事半功倍的重大政治舉措和法律行動。

決定(草案)尚未公佈,但從副委員長王晨所作的相關說明中,已經不難窺尋其精要。

從宏觀層面(理念方向)看,主要有:

  • 2個方向: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 2大目標:確保國家牢牢掌握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主導權,確保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力量手中。

  • 1套制度: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從中觀層面(方法路徑)看,主要有:

  • 2個指向:完善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完善立法會的產生辦法。

  • 2個方式:採取「決定+修法」的方式,分步予以推進和完成。
  • 1個核心:以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為核心進行總體制度設計。
  • 1體實現:賦予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和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

從「微觀層面」(具體內容)看,主要有:

  • 1個辦法:調整和優化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
  • 2個職權:繼續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賦予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和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
  • 3個動作: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更加廣泛的代表性,對有關選舉要素作出適當調整,建立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

再作進一步梳理,此次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大概有5個基本動作和2項主要成果。

5個基本動作:

  • 賦予選舉委員會新角色,使其分量更重、層次更高;
  • 重建選舉委員會,使其規模更大、結構更優;
  • 增加選舉委員會新職能,使其權力更大、權利更多;
  • 以選舉委員會為平臺,擴大社會政治參與,發展特區民主;
  • 建立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

2個主要成果:

  • 修改基本法兩個附件;
  • 香港特區修訂本地相關法律。

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屬重大調整改革,影響廣泛且深遠,必須依法進行。

在說明決定(草案)時,副委員長王晨做好相關工作的總體要求,明確了必須遵循和把握的5條重要原則,即:一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二是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三是堅持依法治港。四是符合香港實際情況。五是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

針對香港社會的關注與關切,我們還能體悟「說明」背後的一些潛臺詞:

1.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變」為得是服務於「不變」,市民對現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必擔心;

2.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確保「愛國者治港」,文中7次提到的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正如夏寶龍此前所說,搞「愛國者治港」,但不是搞「清一色」,香港民主派還有政治參與空間;

3.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為選舉委員會賦權賦能,要「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更加廣泛的代表性」,即完善民主制度的同時,還要推進民主進程、擴大政治參與,絕不會開「民主的倒車」;

4.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要提高特區治理效能,最終還是為了保障和發展香港的整體利益和市民福祉,為了香港更美好的明天,此舉基於政治安全需要也是基於香港經濟民生需要。

一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不只是為了讓反中亂港分子出局,也不只是確保「愛國者治港」。

中央有決心,香港有希望。

決定+修法後,一些可見的結果是:香港特區將選出一個更有管治能力的行政長官,選出一屆更具建設力量的立法會;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關係將更為和諧,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將更有保障;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廣泛凝聚社會正能量,「一國兩制」實踐將走得更遠,「港人治港」實踐將更為生動。

而那些反中亂港分子,將徹底退出香港政權機構的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