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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生破壞港鐵設施 承認兩項暴動罪囚40月

政事

22歲男生破壞港鐵設施 承認兩項暴動罪囚4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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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生破壞港鐵設施 承認兩項暴動罪囚40月

2021年11月10日 11:15 最後更新:16:52

前年8月31日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示威者破壞部份車站設施包括控制室及閘機等,港鐵事後報稱2站損失共約109萬。22歲男學生3個月後於住所被警方拘捕,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暴動罪,其餘1項刑事毀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則獲准存檔法庭處理。法官姚勳智判刑指被告當時手持行山杖敲打地面挑釁,群眾襲擊乘客行為完全漠視法紀,破壞公共安全,判被告監禁40個月。姚官指明白被告有理想,「有好多人關心」,叮囑被告服刑期間好好反省,將來回饋社會。本案為首宗涉8.31 的暴動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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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前年8月31日民陣於遮打花園舉辦未經批准的遊行到中聯辦,其後導致港九多處遭受大規模破壞,晚上9時半左右尖沙嘴堵路縱火示威者遭警方驅散,湧入旺角區。約100名示威者在彌敦道奶路臣街交界集結,以垃圾磚頭等堵路,大部分蒙面身穿黑衣,部分手持行山杖警棍等武器。約10時半,示威者湧入旺角站大堂,以鎚子、金屬座等損壞客務中心、閘機及閉路電視等。7分鐘後被告與其他蒙面示威者共同破壞車站控制室外設施,致玻璃窗破裂,有示威者刺戳防盜眼時,被告站在旁邊。警方進站後,20多名示威者包括被告衝入太子方向列車首節車廂,有示威者阻礙車門關閉,引起乘客不滿投訴,示威者不斷指罵男乘客Y等,其後有人伸右手掌摑Y致眼鏡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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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8月31日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示威者破壞部份車站設施包括控制室及閘機等,港鐵事後報稱2站損失共約109萬。22歲男學生3個月後於住所被警方拘捕,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暴動罪,其餘1項刑事毀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則獲准存檔法庭處理。法官姚勳智判刑指被告當時手持行山杖敲打地面挑釁,群眾襲擊乘客行為完全漠視法紀,破壞公共安全,判被告監禁40個月。姚官指明白被告有理想,「有好多人關心」,叮囑被告服刑期間好好反省,將來回饋社會。本案為首宗涉8.31 的暴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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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前年8月31日民陣於遮打花園舉辦未經批准的遊行到中聯辦,其後導致港九多處遭受大規模破壞,晚上9時半左右尖沙嘴堵路縱火示威者遭警方驅散,湧入旺角區。約100名示威者在彌敦道奶路臣街交界集結,以垃圾磚頭等堵路,大部分蒙面身穿黑衣,部分手持行山杖警棍等武器。約10時半,示威者湧入旺角站大堂,以鎚子、金屬座等損壞客務中心、閘機及閉路電視等。7分鐘後被告與其他蒙面示威者共同破壞車站控制室外設施,致玻璃窗破裂,有示威者刺戳防盜眼時,被告站在旁邊。警方進站後,20多名示威者包括被告衝入太子方向列車首節車廂,有示威者阻礙車門關閉,引起乘客不滿投訴,示威者不斷指罵男乘客Y等,其後有人伸右手掌摑Y致眼鏡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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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10時42分到達太子站,示威者離開車廂破壞月台設施包括閉路電視,有示威者繼續指罵挑釁乘客Y及另一名男乘客X。十多名示威者其後再次衝入車廂,用長棍、警棍等襲擊XY,有人用力拉扯X,從後箍頸,用硬物擊打,雨傘戳頸致刮傷,又有人以彈叉射擊X。被告期間右手手持拐杖敲打地面挑釁,向XY指罵,粗言命令2人走出車廂,最後有人以滅火筒噴向車廂,不斷向白煙瀰漫車廂投擲雨傘雜物。

22歲男生破壞港鐵設施 ,承認兩暴動罪及刑毀囚4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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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有大批人士聚集在太子站外。資料圖片

當晚有大批人士聚集在太子站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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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10時42分到達太子站,示威者離開車廂破壞月台設施包括閉路電視,有示威者繼續指罵挑釁乘客Y及另一名男乘客X。十多名示威者其後再次衝入車廂,用長棍、警棍等襲擊XY,有人用力拉扯X,從後箍頸,用硬物擊打,雨傘戳頸致刮傷,又有人以彈叉射擊X。被告期間右手手持拐杖敲打地面挑釁,向XY指罵,粗言命令2人走出車廂,最後有人以滅火筒噴向車廂,不斷向白煙瀰漫車廂投擲雨傘雜物。

女乘客Z於10時35分左右登上同一班列車,目睹襲擊事件,在太子站離開車廂時看見被告持拐杖敲打地面,遂以電話拍攝片段,惟遭示威者阻擋並強行搶去電話,扔到另一邊。Z追截示威者時遭推向幕門致玻璃損毀,眼鏡掉落被人踢落月台空隙。被告於11月30日在住所被捕,家中搜獲案發所穿黑衣。港鐵工程師事後評估,旺角站和太子站損毀涉及金額達81萬和28萬元。

辯方呈上11封求情信,指被告坦白認罪有悔意,希望向事件中受影響公眾道歉,「自己做咗好錯嘅事」,從第三者角度觀看自己行為感到驚訝,與平日大相逕庭。辯方指2次暴動為時約為11和8分鐘,被告非領導角色,亦沒有親自動手破壞或傷人,惟明白自己在場助長他人,但解釋指因有人指稱推撞記者、有人拉扯亮出鎅刀,令被告情緒激動。辯方續指被告投入學業,自中學起熱愛戲劇,創立劇社,視之為第二個家,輾轉經高級文憑和基礎文憑考入演藝學院,修畢一年級,目前獲准休學,期望服刑後重新出發。辯方又指被告為人孝順工作投入,對朋友有情有義,有困難時會奮不顧身出手協助,遇見不公會挺身而出,如今自責令父母憂心。辯方最後指案發時社會氣氛難重現,被告一般不會行差踏錯,本案屬個別事件,希望法庭輕判。

被告溫嘉霖承認於前年8月31日,在旺角及太子港鐵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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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生破壞港鐵設施 ,承認兩暴動罪及刑毀囚40月。

22歲男生破壞港鐵設施 ,承認兩暴動罪及刑毀囚40月。

當晚有大批人士聚集在太子站外。資料圖片

當晚有大批人士聚集在太子站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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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包圍立法會 赴台進修回港被捕認罪囚26個月

2024年03月21日 15:22 最後更新:16:09

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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