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45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除首4名被告被裁定為「首要分子」被判刑6年1個月至10年外,其餘被告均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中判詞提到,第三十五被告、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公民黨參與謀劃時積極行事,具領導地位,法庭採納8年監禁為起點,他及早認罪,並參與公職服務多年,經扣減後他的刑期為5年1個月。
政事
35+顛覆案,45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除首4名被告被裁定為「首要分子」被判刑6年1個月至10年外,其餘被告均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中判詞提到,第三十五被告、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公民黨參與謀劃時積極行事,具領導地位,法庭採納8年監禁為起點,他及早認罪,並參與公職服務多年,經扣減後他的刑期為5年1個月。
47人顛覆政權案,其中45名罪成的被告早前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繼早前有5名不認罪被告不服判刑上訴後,再多3人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上訴。
3人分別是林卓廷、吳政亨及彭卓棋。根據司法機構紀錄顯示,案件暫未排期。
林卓廷早前被判囚6年9個月、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彭卓棋判囚6年半。連同何桂藍、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及余慧明,現時共有8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