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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香港民主建國聯盟」3男子包括15歲少年被控串謀分裂國家罪 轉介區院10.8審

其他國安案件

涉「香港民主建國聯盟」3男子包括15歲少年被控串謀分裂國家罪 轉介區院10.8審
其他國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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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香港民主建國聯盟」3男子包括15歲少年被控串謀分裂國家罪 轉介區院10.8審

2025年09月22日 16:13 最後更新:16:13

警方國安處今年7月9日拘捕4名涉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組織有關男子,涉參與在台灣成立推動「港獨」的組織,其中3男子包括1名15歲少年,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分裂國家罪,案件星期一(9月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轉介手續,案件將於10月8日在區域法院審理,以中文審訊。3人續還柙。

3男子包括1名15歲少年,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分裂國家罪,案件星期一(9月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轉介手續。

3男子包括1名15歲少年,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分裂國家罪,案件星期一(9月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轉介手續。

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10月8日審理,沒有修訂控罪。辯方表示,確認收到轉介文件,沒反對轉介,亦沒有其他申請。《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10月8日答辯。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10月8日答辯。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10月8日答辯。

3名被告分別為15歲黃姓男學生、陳泰森(26歲,速遞員)及伍始東(25歲,侍應),同被控1項串謀分裂國家罪。

控罪指,他們於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7月9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案件編號:WKCC 3056 / 2025

3 名男子被指是「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推動「港獨」,被控《國安法》下「串謀分裂國家」罪,其中案發時僅15歲男生,被指在社交媒體宣傳「建國聯」、「香港議會選舉」,早前已認罪,還押候判。另兩男星期四(1月22日)在區域法院擬認罪,辯方申請把案押後至7月3日處理答辯和求情,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續還押。

法官陳廣池遂應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3日處理答辯和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法官陳廣池遂應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3日處理答辯和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依次為 15 歲男生、陳泰森(26 歲,報稱速遞員)、伍始東(25 歲,報稱侍應)。早前伍始東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

辯方表示,被告陳泰森和伍始東確認會認罪,申請案件押後至7月3日處理答辯和判刑,被告沒保釋申請。法官陳廣池遂應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3日處理答辯和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3 人同被控於 2024 年 11月6日至2025年7月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國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兩被告表示擬認罪。

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兩被告表示擬認罪。

案件編號:DCCC136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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