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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Deepfake誘投資虛擬幣呃3400萬 14人被控串謀欺詐等罪8月再訊

法庭事

詐騙集團Deepfake誘投資虛擬幣呃3400萬 14人被控串謀欺詐等罪8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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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Deepfake誘投資虛擬幣呃3400萬 14人被控串謀欺詐等罪8月再訊

2026年05月19日 17:50 最後更新:18:06

警方早前搗破跨境詐騙集團及落案起訴14名男女,他們涉嫌利用人工智能(AI)深度偽造(Deepfake)技術,在網上誘騙海外受害人投資虛擬貨幣,涉款逾3400萬港元。其中6男3女被控共2項串謀詐騙及2項洗黑錢罪。案件星期二(5月19日)於區域法院提堂,法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8月18日再訊。

被告依次為29歲導師郭汶蔚、28歲無業董欣鑫、34歲無業王號進、21歲無業張思弘、22歲無業劉若冰、27歲學生許子傑Khan Saqib、22歲無業蔡夢玲、23歲汽車維修員葉卓賢及27歲無業何子峰。

詐騙集團Deepfake誘投資虛擬幣呃3400萬,14人被控串謀欺詐等罪

詐騙集團Deepfake誘投資虛擬幣呃3400萬,14人被控串謀欺詐等罪

除蔡夢玲以外,其餘被告同被控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2024年9月29日至翌年1月2日在香港與陳卓文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串謀詐騙,即不誠實地就背景及職業作虛假陳述、訛稱以質押方式向指定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投資會產生指定回報、及投資收益將會發還給受害人,導致受害人將財產轉賬至指定虛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蔡夢玲則被控2項俗稱「洗黑錢」的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指她於2024年7月31日至翌年1月2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九龍灣常悅道福康工業大廈某單位內約9.2萬元,以及卓越保管箱(加多利)有限公司某保險箱內的70.1萬元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些財產。

法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8月18日再訊。

法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8月18日再訊。

葉卓賢及何子峰亦同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指2人於2024年9月15日至翌年1月2日與何泓鋒、林俊岷、黃綺雯及其他人串謀干犯上述詐騙。

另一宗涉及上述相同詐騙的案件,涉案共5名被告,包括何泓鋒、林俊岷、黃綺雯、陳卓文及黃曉雯,被控共2項串謀欺詐及1項洗黑錢罪。案件今亦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再訊。

案件編號:DCCC 674、675/2026

證監會30歲時任經理在職時涉分別向兩名友人洩露領展投資信託基金的供股機密資料,投資獲利共逾1100萬元。3人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項控罪,另被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等共12罪。案件星期二(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控方再新增2項控罪,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8月18日再訊。

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控方加控2罪

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控方加控2罪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30歲,案發為證監會投資產品部經理,現報稱無業)、賴列偉(34歲,報稱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及張梓健(35歲,報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

梁譜軒被控2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2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1項洗黑錢罪;賴列偉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1項洗黑錢罪;張梓健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2項洗黑錢罪。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左)、賴列偉(中)及張梓健(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左)、賴列偉(中)及張梓健(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稱,梁譜軒在2023年1月30日至2月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經理,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作為,即向賴列偉和張梓健透露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關的機密股價敏感資料,便利二人進行衍生工具交易。

梁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從二人接受分別225萬和約321萬元及一隻手錶報酬,以及在2023年至2024年1月期間,清洗犯罪得益約569萬元。賴列偉和張梓健則分別被控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梁向他們披露該敏感資料,和向梁提供金錢,作為梁作出上述作為的誘因或報酬;賴和張另涉及洗黑錢248萬及約321萬和一隻手錶。

案件編號:DCCC 16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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