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青年於2024年跨年夜與朋友聚會,趁他人離開房間時非禮同行女友人。青年早前否認1項猥褻侵犯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原定星期三(6月3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葉佐文決定再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押後至6月16日再作判刑,被告續還柙。
被告莊曉斌(案發時18歲)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青年涉於跨年聚會非禮同行女友人,被裁猥褻侵犯罪成。
辯方今求情指出,被告由2022年至2025年間堅持公益行善,即使月收入僅萬餘元,仍於2025年11月捐贈八千元善款。另辯方指,被告與X之間並非陌生關係,兩人為年歲相近的同班同學,X年紀略大於被告,曾長達一個半月每天一同上下課、結伴乘搭地鐵,關係遠勝一般普通同學。辯方補充,案發當晚兩人慶祝跨年並飲酒,惟辯方強調,提出飲酒細節並非主張被告受酒精影響而失控犯案,僅用於還原案發前眾人互動氣氛融洽的客觀環境。
葉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6日再作判刑,期間待索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被告續還押。
案情指,被告於2023年12月31日晚上至2024年1月1日凌晨,與X及朋友一同於住所聚會,慶祝跨年,眾人其後在單位內繼續聊天及飲酒。於2024年1月1日約凌晨4時,眾人一同進入友人的睡房。X當時上身穿白色T恤及胸圍,下身只穿內褲,並以被子遮蓋下半身。
法官葉佐文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押後至6月16日再作判刑。
被告先以手彈X右腳腳趾,X即時把腳縮回被內,並表示「唔好搞我」。其後,被告再把手伸入被內,隔着內褲觸碰X的陰部。X即時捉着被告的手並把之揈開,再以言語要求被告停止。在其他人離開後,X在半睡半醒之間感到有人隔着內褲觸碰其臀部,繼而有人揭開其內褲, 以手指插入其陰道,並有抽動動作,令她感疼痛,X轉身時看見被告在其上方。
然後,被告扯高X的T恤及胸圍,被告親吻X乳房及嘴,X把頭轉開後,被告改為親吻其右頸。被告把X內褲拉至近膝位置,解開自己褲子,取出勃起陽具,並把X雙腳抬高,期間其陽具接觸到X大腿內側近陰部位置。
X一直以言語及動作表示反對,包括說「唔好」及「唔要」,並曾以雙手推開及用手腳掙扎,但均未能成功阻止被告。直至友人返回單位,被告聽到開閘聲後,才停止行為並穿回褲子。
案件編號:DCCC 89/2025
33歲薩摩亞籍欖球運動員,涉嫌於2025年9月在中環一間酒吧內非禮一名女子臀部,被捕後再損壞中區警署羈留處的門閂。他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但否認猥褻侵犯罪,案件星期五(6月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X供稱,當晚她與未婚夫和朋友到酒吧消遣,但被告突從後把手放在其腰間,並往下掃其臀部,她初時以為是未婚夫,轉身後發現是被告,遂立即推開。事主又稱當時曾驚恐發作,把飲品擲向被告並尖叫。
被告Solomona Penesa Faizal,被控於2025年9月28日在中環雲咸街雲明行BAR Bobby's Rabble猥褻侵犯X。他另被控同日在中區警署臨時羈留處1號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門閂,早前已承認刑事損壞罪。
被告Solomona Penesa Faizal,中國香港欖球總會資料圖片
女事主X供稱,當晚她與未婚夫及朋友到中環雲咸街雲明行BAR Bobby's Rabble消遣,至翌日(9月28日)凌晨約1時半,被告突然從後靠近,將手放在她的腰間。她初以為是未婚夫,但轉身發現是被告後,立即將他推開。其後被告的手更從腰部向下掃過髖部,觸碰到她的臀部,令她感憤怒和羞辱。
X當時質問被告為何觸碰她,但被告只是微笑。X在辯方盤問下表示,當時因驚恐發作,把飲品擲向被告並大聲尖叫,期間液體濺到另一名女子,引發衝突。
事主X在庭上表示,案發前她由前一晚8時開始在酒吧逗留,至案發時共飲了3至4杯酒,雖然不算完全清醒,但並未喝醉。她強調自己與被告素不相識,被告的行為令她感不適。
辯方盤問時指,事主X轉身推開被告時,雙方拉開距離,才導致被告的手意外掃到她的臀部,X不同意此說法。辯方又引述X在警署的書面供詞,指她曾提及被告笑著脫去上衣等情節,質疑X誇大事實,X否認。
薩摩亞籍欖球員涉酒吧非禮女子臀部,事主供稱事發時驚恐發作向被告擲飲品
X供詞亦提到她當時意外撞到另一名女子。X在庭上解釋,擲飲品時液體濺到對方,導致衝突發生。辯方指,庭上說法與書面供詞有出入,X稱已如實向警方交代,並表示不明白被告為何要這樣觸碰她。其後X情緒激動抽泣。
關於刑事損壞罪的案情指,被告在酒吧一派對上與事主X對質,在場有人報警,警方及後到場拘捕被告。被告被帶至中區警署臨時羈留處,期間情緒激動,曾用頭和身體撞擊,及後踢門致門閂彎曲。警方再以刑毀罪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以英語表示:「I didn’t really mean to do that, I won’t do that next time. (我不是故意這樣做,我下次不會再做)」
案件編號:ESCC 9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