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食環署職員兼輔警涉嫌於1990至1994年間,在單位內撫摸年僅12歲姨甥女私處及胸部,更將下體壓在姨甥女臀部上摩擦,姨甥女在事隔約26年後、即2016年報警。現年65歲的姨丈星期一(8月3日)在區域法院否認5項猥褻侵犯罪,女事主X今出庭作供,指被告「擒咗上去我身體」,並感覺到被告下體前後摩擦。X將事件寫在日記內,並以「淫魔」形容被告。案件星期二(8月4日)續審。
被告L.S.H.(現年65歲),被控5項猥褻侵犯罪,他被控於1990至1994年期間於九龍灣、西貢、屯門的住宅單位,5度非禮當時12至16歲的女童X。
現年六旬姨丈涉36年前非禮12歲姨甥女,女事主日記以「淫魔」形容惡行
現年約48歲的女事主X今出庭供稱,在1994年某日,被告手持水杯進入廚房,在X身旁經過時拍打其臀部一下,X形容是「右邊臀部最多肉嗰個位置」;另X曾與被告獨留單位中,被告趁X側臥在床上時,用手掃X背部,及後被告「擒咗上去我身體到」,並感覺到被告的下體「有硬硬地嘅嘢壓咗落嚟」,更前後摩擦。
X供稱,當時「定咗係到」,不知如何反應,並哽咽道「淨係好驚」。X曾向母親投訴,惟當時母親正處理離婚事宜,顧及親屬關係並未就事件報警或採取其他舉動,僅避免兩人再有獨處機會。X另指,從1991年起開始寫日記,並以「淫魔」形容被告。
控方開案陳詞指,1990至1994年間,被告與妻子不時到X家中吃飯留宿,因此長期有機會單獨接觸X。X於2000年隨家人移居美國。
在1990年夏天某日,當時12歲的X與親人同住於九龍灣德福花園某單位,X在上層床睡覺時,感覺有人伸手觸碰其私處,X睜眼後看見被告,對方隨即假裝幫X蓋被離開房間。X當時極度驚慌,事後沒有即時告知任何人。
女事主X今出庭作供,指被告「擒咗上去我身體」,並感覺到被告下體前後摩擦
到1992年7月19日晚上,當時13歲的X在西貢某村屋單位的客廳睡覺,X感覺有人伸手透過上衣觸碰左胸,醒來看見被告坐在身旁,被告的右手正在撫摸X衣服下的左胸,相關行為維持約10秒,X轉身避開,被告隨即停止觸碰,X將此事記錄在其日記中。
同月24日的凌晨,X在屯門中心某單位與被告的年幼女兒同床休息。當X趴睡時,被告多次隔著衣褲觸碰其臀部及下體外側。X嘗試刻意發出聲響,希望驚動旁人但未果;被告行為間斷地持續約數分鐘,X轉身後,對方假意查看女兒狀況,再撫摸X的背部約3至4分鐘,並將手伸入X的腋下撫摸X的左胸約2分鐘。同年8月14日,被告隔著長褲捏碰X的臀部,X轉身後對方立即收手走開,過程約5至8秒。X同樣將事件記錄在其日記內。
在1994年夏天某日,被告向X的母親借用家中鎖匙以使用浴室。當時16歲的X獨自在單位內睡覺,X感覺有人將手伸進她的衣服內撫摸其背部,並一路向下撫摸臀部及私處。X不敢反抗,假裝熟睡。被告隨後爬上她的背部,將勃起的陰莖壓在X的臀部上,並在臀部摩擦約2至3分鐘,而X不知被告當時是否有穿褲子。
X將事件告訴母親,惟其母沒有進一步行動。X於2000年隨家人移居美國。2016年8月,X在美國閱讀到關於性侵的新聞,在諮詢社工後決定回港報案。被告同年12月15日被捕,但警誡下保持緘默。案件星期二(4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90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