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出封面故仔指控莎莎賣過期貨品,搞到莎莎股價昨日大插
據聞壹仔落足工夫去「做」莎莎,搵咗個後生記者扮搵工,
由於壹仔故仔出街前追訪咗莎莎主席郭少明攞回應,
莎莎對事件非常「嬲」,已經請咗城中最勁打誹謗的資深大狀Jas
過去也出現過幾單知名品牌被傳媒指控事件,其中霸王洗頭水一案,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政事
《壹週刊》出封面故仔指控莎莎賣過期貨品,搞到莎莎股價昨日大插
據聞壹仔落足工夫去「做」莎莎,搵咗個後生記者扮搵工,
由於壹仔故仔出街前追訪咗莎莎主席郭少明攞回應,
莎莎對事件非常「嬲」,已經請咗城中最勁打誹謗的資深大狀Jas
過去也出現過幾單知名品牌被傳媒指控事件,其中霸王洗頭水一案,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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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